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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五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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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撥打 0800-666906,進行專業即時且隱密的法律諮詢

2. 告知諮詢人員您的名字及所在地。

3. 諮詢時簡單扼要敘述您遇到的問題。

4. 諮詢人員幫您解惑。

5. 問題獲得解決管道。

訴訟基本要點

一、 我要怎麼提告民事案件?

民事糾紛只能透過起訴書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警察局只會受理刑事案件。

二、 法院要我先調解,我一定要去嗎?

調解程序是訴訟準備的前置程序,雙方當事人各退一步達成和解,以減少訴訟的時間與金錢成本,並且還可以向法院聲請退還裁判費用三分之二。

三、 我向法院提告了民事案件,之後有什麼程序?

基本上民事訴訟都是強制調解程序,法院會先請雙方當事人調解,如調解不成,在進行準備程序,在準備程序中,法院會請雙方當事人先將案件的爭執點濃縮,以利法院後續開庭,在準備程序終結之後,即進入言詞辯論程序,針對準備程序中濃縮後的爭點加以辯論,辯論雙方的主張是否有理由。

四、 民事法院判我敗訴,我該怎麼辦?

收到判決之後,會有二十日的上訴時間,盡快與律師審視法院的判決理由是否有違誤,或是否有新證據可以作為上訴理由,針對判決違誤的部分提起上訴。上訴不論是原告或是被告,均得上訴。

五、 我有考慮提告,我現在要先做什麼準備?

存證信函在法律上是屬於「準法律文書」,將案件發生的人、事、時、地、物記錄下來,避免日後口說無憑,在日後訴訟中作為證據供法院參考,所以有核發存證信函給相對人的必要。

六、 我要如何提告刑事案件?

提告案件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直接向警局報案提告,另一種則是以告訴書狀向地檢署提起告訴。但通常會建議直接以書狀向地檢署提告會比較能完整敘述案發經過,以節省告訴人的時間,並使檢察官充分了解案發經過。

七、 莫名其妙收到傳票被列為被告,怎麼辦?

因為每個案件狀況不太一樣,在出庭前建議一定要先做法律諮詢,備齊資料與事務所討論最近發生的事及解決方案,釐清是否有可能涉刑事犯罪,在訴訟中盡力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並且一定要準時出庭,否則檢察官可以發布通緝。

八、 收到檢察官起訴書,我會被關嗎?

偵查庭結束後,若檢察官認定有犯罪嫌疑,會依職權提起公訴,這個時候應立即備齊資料向事務所尋求幫助,與事務所討論該如何爭取無罪處分,縱法院認為被告有罪,也可以爭取緩刑或易科罰金,只要緩刑期間內不再涉犯刑事犯罪,國家就不處罰此次犯罪行為。

九、 證人收到傳票一定要去嗎?

人民有揭發犯罪的義務,所以當然有出庭作證的義務,因此收到傳票雖然不是被告,但也一定要出庭,否則檢察官可以命令警察拘提證人到案說明,如果開庭當天有正當理由無法出庭,可以先行書狀向檢察官請假。

十、 我被傳去當證人,可以不說話嗎?

證人一樣有保持緘默的權利,但千萬不能作偽證,否則就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一、 刑事案件的流程是什麼?

提起刑事告訴後,地檢署檢察官會先開起偵查程序,釐清被告的犯罪動機及犯罪事實,如認為有犯罪嫌疑即提起公訴,交由法官在審判程序中訂定罪刑。當遇到被告刑案時,建議離即與律師諮詢了解全部案情,爭取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婚姻案件問題

一、 老公離家半年後,突然說分居已經半年要離婚,我該怎麼辦?

「分居」並非法定的離婚理由之一,雖然實務上有因為分居而判決離婚,但並非絕對,也沒有明文規定分居時間達多久可以聲請離婚,故分居僅能做為法院參考的離婚理由之一。

二、 銀行向我追討先生的債務,我應該替他還嗎?

原則上,債務是屬於個人的,除非有簽屬保證人,否則債權人都不能向配偶求償。

三、 老公對我家暴,我該怎麼自救?

通姦是法定的離婚十大理由之一,當然可以以通姦做為訴請離婚的主張,但對於小孩的監護權歸屬,法院仍會審酌雙方的條件,還判定究竟由誰照顧小孩才是符合小孩的最大利益。

四、 抓到老公出軌,我可以聲請離婚跟小孩監護權嗎?

通姦是法定的離婚十大理由之一,當然可以以通姦做為訴請離婚的主張,但對於小孩的監護權歸屬,法院仍會審酌雙方的條件,還判定究竟由誰照顧小孩才是符合小孩的最大利益。

五、 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

一般書局與戶政事務所都有販賣離婚協議書,但這種離婚協議書都是制式格式,能夠規範到的實在有限,可能因此為日後埋下紛爭種子,畢竟每一個家庭的組成與相處模式都是不同的,建議請專人擬定完整的離婚協議內容較妥。

六、 我要跟老公離婚,可以跟他拿多少贍養費?

贍養費的由來是古時候妻子都是在中家相夫教子,而漸漸與社會脫節,當離婚發生時,他沒有能力在社會上生活,因此要求丈夫要給付贍養費。現今社會多為雙薪家庭,比較少見到有請求贍養費的情況了。

七、 跟老公協議離婚,可是婚後有共同買一棟房子怎麼辦?

依現在的制度,婚後的財產除了是受贈及繼承,其餘均屬於夫妻共有,故離婚之後的房子,自然是雙方各擁有二分之一。

八、 婚前協議要怎麼處理才有用?

婚前協議書主要是在結婚前,針對夫妻冠姓、住所、家務如何分工、生活費給付、夫妻財產制、自由處分金、子女姓氏及撫養、家暴等事項,在彼此認可之下,所簽立的協議書。但注意的是,如果是以「離婚」來擬訂婚前協議書內容的話,與現在社會對婚姻的法制度相悖,會遭法院判定無效。

九、 我想要收養妻子與前夫生的小孩要怎麼處理?

想直接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則一定要先有配偶關係才能向法院提出聲請,經過法院確認雙方當事人的真意後判決收養才生效力,如果只是同居、情侶關係,則仍然要透過一般收養子女程序向社福機構申請辦理。

十、 和另一半多年爭吵,想離婚,但對方不肯,怎麼辦?

通常有這樣的情況,是因為雙方當事人是處於對立的立場,基本上很難有達成和解的可能,建議透過第三方公正單位如律師、法院等,介入居中協調,能有效使雙方當事人了解並正視婚姻問題,或是請律師協助釐清雙方間是否有具體得離婚的事由,向法院聲請判決離婚。

十一、 夫妻中贈與,一樣可以在離婚後分配嗎?

現在社會通常為了表示忠誠或其他原因,大部分都會將不動產登記在女方名下,這時候的財產雖然登記在一方名下,但仍屬於共同財產。但如果今天是原本各自持分二分之一,而後為了表示忠誠將原本的二分之一登記在他方名下,這種贈與關係,在日後就不可以主張共同財產了。

監護權撫養費

一、 監護權在前夫那,他都不讓我看小孩,怎麼辦?

監護權是指監督照護小孩的權利,是權利也是責任也是義務,與探視小孩的權利的探視權是屬於兩件事情,因此,在離婚的時候應該要另外協定小孩的探視時間,如果沒有協定,亦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時間。

二、 抓到老公出軌,我可以聲請離婚跟小孩監護權嗎?

通姦是法定的離婚十大理由之一,當然可以以通姦做為訴請離婚的主張,但對於小孩的監護權歸屬,法院仍會審酌雙方的條件,還判定究竟由誰照顧小孩才是符合小孩的最大利益。

三、 和老公協議離婚,可是監護權及撫養費一直無法取得共識?

監護權與扶養費是相對立的,即無監護權的一方要給付給有監護權的一方扶養費,而給付扶養費是義務,無法經過夫妻雙方決議免除,但同樣的,有監護權的一方雖然可以獲得扶養費,但實際在養育子女的花費中,扶養費只是杯水車薪,所以,應先衡量各自對小孩的期望與自身能力,在監護權及扶養費中取得平衡,如果雙方無法取得共識,仍可各自提出主張向法院聲請,由法院及社工考量哪一方適任監護權及給付多少扶養費。

四、 前妻沒有好好照顧小孩,時常不在家,我可以拿回監護權嗎?

如有此種狀況,甚至發現有家庭暴力問題,將對小孩生長產生不利影響,可立即蒐集相關證據,提出必要變更監護權的理由,向法院提出「改訂監護權」訴訟,讓法官衡量實際情況更改監護權,因此,不要認為擁有監護權就可以為所欲為,無監護權的一方可以作為監督人監督有監護權方是否善待小孩,監護權是權力,但也是責任。

五、 和前妻協議離婚後協議好一個月要給小孩一萬元扶養費,可是一直沒付。

給付扶養費是義務,如果沒有按期給付,則會轉變成為一般債權債務,即可以透過簡易的訴訟程序「支付命令」,請求法院確認債權總額,進而向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扣押、拍賣、扣薪。而如果債務人堅持不給扶養費用,待小孩成年後,亦可以向法院提起「免除扶養義務」的訴訟,免除小孩日後需負擔不負責任的父母的生活費。

六、 原本講好的探視時間,離婚後完全不一樣。

當離婚時雙方感情仍屬不錯,但隨著時間過去,常會發生探視時間被迫減少,甚至是完全無法探視小孩的問題,這時我們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權」訴訟,在法院的協助下明訂探視時間,以及懲罰規則,如果監護權方一再的不遵守,將可以據此進一步提起「改定監護權」。

債權債務問題

一、 朋友跟我借錢之後不還,我該如何做?

可以先透過「支付命令」或「本票裁定」等簡易程序,只要附上相關證據及法條依據,即可在不開庭的情況下取得法院的裁定。但如果債務人對此提出異議,則必須轉為通常起訴程序,經過辯論才能得到判決。

二、 好不容易取得法院判決,債務人卻脫產了怎麼辦?

可以先聲請假扣押程序,所謂的「假」,在法律上是指「暫時」的意思,當權利受損害時,為了避免對方脫產,導致訴訟後會無法如實求償,可以在起訴的同時聲請假扣押程序,在向法院提供三分之一擔保金後,暫時將債務人的財產凍結。

三、 朋友欠我錢不還怎麼辦?

建議先以存證信函催告(留有證據訴訟用),如仍不償還,即備妥相關證據提起支付命令或是本票裁定,透過小額簡易訴訟程序快速取得債權證明,以利後續強制執行。如仍有疑慮,請撥打 0800-666906 免費諮詢。

四、 當時我們沒有簽借據,對話紀錄也可以成為證據嗎?

現代的對話紀錄相當於以前的信件、EMAIL,當然可以成為法庭上的證據之一。

五、 好不容易獲得勝訴,但是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當取得債權之後,可以先拿債權憑證向相關單位調取債務人的財產現況,並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指定要查封、扣押、拍賣的財產,或是請法院發命令對債務人工作單位扣債務人每個月三分之一薪水。

六、 我已經提告了,但是聽說對方好像要脫產,我該怎麼做?

在提起債權訴訟同時,可以另外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程序,所謂假扣押是指暫時扣押債務人財產的意思,在向法院釋明債務人有脫產情況後,向法院繳交欲扣押金額的三分之一作為擔保金,即可扣押債務人名下財產。

七、 朋友跟我借錢,簽借據的時候一定要有證人嗎?

原則上,借據的成立只要有雙方當事人即可,但如果能找到證人作見證是更好的,畢竟借據等文書,可能會因為時間或是其他環境因素而損毀或遺失,日後發生糾紛時有證人就可以避免有這樣的問題。

八、 銀行向我追討先生的債務,我應該替他還嗎?

原則上,債務是屬於個人的,除非有簽屬保證人,否則債權人都不能向配偶求償。

恐嚇侮辱誹謗

一、 有人在FB、IG上面罵我,我可以怎麼做?

隨著網路的便利提升,常出現在網路上互相謾罵的情況,多數人都以為網路發言不用負責,或是匿名就可以罵人,但其實這種狀況都涉及「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不須指名道姓,只要能使部分人知道是在罵誰,都可以成立罪名。

二、 有人把我的個資PO網路上,我也不知道是誰,我該怎麼辦?

這種情況都涉及「妨害個人資料使用罪」,立即將所有證據截圖蒐集,交由檢警單位透過IP循線追蹤,將犯罪者繩之於法。

三、 吸毒被抓,我一定會被抓進去關嗎?

吸毒不僅會被判有期徒刑外,還需要到勒戒所進行勒戒,但在受判決之前,只要符合一定的標準,仍然可以委請律師向檢察官認罪協商,爭取緩起訴或在家自行勒戒。

四、 與人起爭執,對方威脅要我小心一點(恐嚇)

所謂恐嚇,是指受到來自未來的惡害通知,但因刑事的審核較為嚴謹,成立恐嚇罪仍有諸多邀件,建議立即蒐證向律師諮詢,確認內容是否已經達到恐嚇要件,而向地檢署提起恐嚇告訴。

交通車禍糾紛

一、 發生車禍了怎麼辦?

不論是否有受傷,不論是誰撞誰,當車禍發生,必須停留原地並報警,否則都會有涉及肇事逃逸的風險。當報警後,不要隨意移動車輛,避免警方到場後無法鑑別肇事責任歸屬,待警方做完筆錄後,大約三周後即可以向警方調閱「車禍事故現場圖」及「車禍初步判定表」,釐清雙方肇事責任,討論賠償問題。

二、 前幾天車禍,對方都置之不理,該怎麼辦?

通常車禍都會涉及「過失傷害罪」,如果對方仍置之不理、消極處理,可以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罪,讓對方知道事情的嚴重性,逼他能積極面對處理。

三、 冤枉收到罰單,有救嗎?

罰單、罰鍰都是屬於行政處分的一種,如果認為罰單、罰鍰的處分不合理,可以向開罰的機關申訴,如果申訴無效,可以再進一步向開罰機關的主管機關提起行政訴願。

四、 認為交通大隊核發的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有錯誤,我該怎麼辦?

如果認為初判表有誤判情形,可以自費新台幣三千元整,請車禍鑑定委員會重新鑑定,日後不論是調解委員或是法院,都會以車禍鑑定委員會出具的鑑定報告為衡量基礎。

遺產繼承問題

一、 家人過世了,我該聲請拋棄繼承還是限定繼承?

拋棄繼承是指當繼承發生的時候,不論是否能夠繼承到遺產或是債務,均拋棄不要,但必須在三個月內向法院聲請。而限定繼承則是現今的法定繼承制,是指往生者留下的財產在清償債務後,若有剩下的財產,仍可繼承,若債務太多財產無法清償,也無須繼承者再掏腰包付清。

二、 我在過世前將財產先贈與給別人,會被扣稅嗎?

依照稅法規定,過世前二年年之贈與行為,仍然算入遺產稅的計算範圍哦!

三、 聽說將財產放入保險裡面,就可以避免繳交遺產稅嗎?

自民國107年起,因為太多人都是用這樣的方法在節稅,因此已經修法,保單價值一樣會被列入遺產稅計算範圍內哦!

四、 親人還沒過世可以拋棄繼承嗎?

繼承的發生,一定是有親屬過世後才開始發生的權利,才能選擇要繼承或是拋棄,所以在未過世前,當然不能預先拋棄。

五、 兄弟姐妹為了遺產爭破頭,該怎麼處理?

如果財產分配不均或是無法計算分配之價值與方法,可以由繼承人其中一人向法院具狀聲請分配,由法院統計遺產價值平均分配給所有繼承人,但此聲請必須先向稅捐機關繳納遺產稅取得完稅證明始得為之。

六、 我是女生,我也可以分遺產嗎?

現今的法制,不論男女,均得為繼承人,並平均分配繼承遺產,並不會有古時候只有男方得繼承的問題唷。

七、 發現父母在過世前把財產先移轉給兄弟姊妹,我什麼都沒有,怎麼辦?

原則上,二年內的贈與均可以視為遺產,將所贈與之財產追列為遺產後,訴請法院重新分配遺產。

帳戶凍結詐欺

一、 我的帳戶莫名其妙被凍結了,怎麼辦?

網路詐騙防不勝防,發現帳戶被凍結時,已經涉及刑事詐欺案件,先檢視與詐騙集團接觸的所有記錄是否有保存完整,並立即向律師諮詢,釐清案件發生的實際情況,以及討論可以證明自身非詐騙集團的論點,爭取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二、 收到警察通知帳戶變成警示帳戶要求去我做筆錄,怎麼辦?

網路詐騙防不勝防,發現帳戶被凍結時,已經涉及刑事詐欺案件,先檢視與詐騙集團接觸的所有記錄是否有保存完整,並立即向律師諮詢,釐清案件發生的實際情況,以及討論可以證明自身非詐騙集團的論點,爭取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三、 我在網路上找工作、找貸款,卻被騙帳戶,現在帳戶被凍結怎麼辦?

網路詐騙防不勝防,發現帳戶被凍結時,已經涉及刑事詐欺案件,先檢視與詐騙集團接觸的所有記錄是否有保存完整,並立即向律師諮詢,釐清案件發生的實際情況,以及討論可以證明自身非詐騙集團的論點,爭取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其他疑難雜症

一、 我是賣家已出貨,但是買家故意不取貨怎麼辦?

原則上,網路買賣一樣適用消保法規定的七日內無條件退貨,一般情況下,買家不取貨會視為直接退貨,但如果能夠證明是買家「故意」訂貨後不取,則買家恐有涉及「毀損罪」的嫌疑。

實際案例分享

小孩被帶走後再也見不到小孩,怎麼辦?

本所當事人Andy從事運輸業,一日回家後發現妻子與女兒都不見了,只有妻子留下的字條及繕打好的離婚協議書,說明妻子因受不了Andy的個性,所以帶女兒回娘家居住,並提出離婚要求。Andy自問平日對待妻子及女兒極好,總是將最好的留給她們,而自己每日早出晚歸送貨,只為了能給妻女無慮的生活,Andy馬上趕去岳母家詢問為什麼要這麼殘忍的對待他,卻仍然也見不到妻子女兒一面,甚至過了幾個月後,卻收到了妻子的離婚起訴書,始終無法見到女兒的Andy,只能忍著悲傷與思念,無奈向本所求助。

本所了解事情原委之後,除了先協助Andy向法院提出答辯狀應訴外,並向法院聲請調解,爭取Andy能在離婚案件判決之前,安排合理的探視時間,使Andy可以帶女兒出遊同住,一解Andy的相思之苦。

並在離婚訴訟中,了解到Andy因為時常早出晚歸一心工作,忽略了與家人陪伴,雙方缺乏溝通管道,才進而導致妻子漸漸對Andy產生怨懟,最終,Andy也在本所盡力爭取之下,雖然妻子對雙方的感情已有裂痕而仍堅持離婚外,法院也考量Andy對家庭的付出與對女兒的關愛,判決Andy擁有女兒的「單獨監護權」。

Andy於訴訟後終於體悟以前所犯下的錯誤,忙碌於工作而忽略了對家人的陪伴,現在Andy除了每天都會空出時間陪伴女兒複習學校課業,並與女兒分享每日所見所聞,更在休假時,邀請前妻與女兒一同出遊,盡情享受天倫之樂,而前妻也因此對Andy改觀,兩人似乎也有復婚的意思了!。

遭老公強行將兩個小孩抱走,再也看不到小孩,求助無門!

本所當事人Mary原與丈夫在台南生活,育有二名子女,幸福美滿,但自從丈夫中年失業之後,卻開始意志消沉不工作,一家四口的幸福都變了調,家中經濟重擔落在Mary身上,Mary為了賺錢並節省開銷,便帶著仍需母親照顧的一歲幼子返回花蓮娘家,從事酒店工作,希望能在短時間內賺取金錢改善家庭生活,並囑託丈夫好好照顧長子。

不料,自Mary到花蓮工作後,丈夫不僅不好好照顧家庭,反而開始向友人及高利貸借錢,並用賭博麻痺自己中年失業的事實,因此帶著長子四處躲債,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日子。Mary知悉此情後,立即返回台南質問丈夫,卻被丈夫當面強行將幼子抱走,Mary雖然立即向警察求助,但卻因屬於家庭糾紛,警員也無法介入處理,求助無門的Mary只能徬徨的蹲坐在警局大門外痛哭。

本所律師於晚間十一時接獲此情後,立刻趕往警局與Mary了解事情原委,並於隔日一早立即向台南法院聲請「聲請暫時安置處分」,透過暫時安置處分程序,讓Mary得以先將幼子接回花蓮照顧,後再利用「視訊」的方式,由本所律師在台南法院與在花蓮法院內的Mary連線,一同進行離婚訴訟,雖然訴訟期間丈夫一再利用Mary從事酒店行業將會導致子女思想偏差為由攻擊,但透過本所律師的專業,終讓審案法官了解事情的真相,相信即使是從事酒店行業的Mary,也能夠比丈夫更好好照顧子女,認定將子女監護權交給Mary才是符合子女最大利益,而將兩名子女的「單獨監護權」全部判給了Mary。

Mary取得兩名小孩的單獨監護權後,終於能將兩名子女帶離前夫那惡劣的生活環境,而Mary也在利用酒店行業存到一筆錢後,開了一間小服飾店,盡力扶養兩名子女長大成人,日子又回到了原本的幸福美滿

被太太誣陷外遇,婚姻、家庭、小孩一夕之間全部失去!

本所當事人Jason是在運動教練,時常因為帶選手比賽的原因而四出奔走,為了節省開支,無可避免的有時必須與其他同事同住,卻因此被妻子認為Jason與同事間有通姦行為,妻子更是找同事出面作為汙點證人指責Jason,因此Jason被判犯通姦罪,妻子便以Jason有通姦行為而提出離婚聲請,Jason也因此失去小孩的監護權。

Jason無奈之下尋求本所協助,本所律師先對案件內前妻的每一個主張及所提出的證物與證人一一分析,發現諸多前後矛盾之處,於是對刑事通姦及離婚兩個案件紛紛提起上訴,並透過律師專業先在刑事案件中透過「交互詰問」的問訊制度,成功證明同事的證詞與前妻所提出的證物有前後矛盾的地方,成功推翻同事的證詞,二審法官認定證人證詞不足採信,進而取得Jason在刑事通姦罪上「無罪」。同時在離婚訴訟中,也因為通姦的無罪,讓審案法官重新考量了小孩監護權歸屬的問題,最終在本所律師的協助之下,爭取到了「共同監護」,並以Jason為主要照者,不只還了Jason一個清白,也讓Jason順利可以重新跟孩子團聚。

現在,Jason的孩子也跟Jason有同樣的運動興趣,與Jason的學生一起接受訓練,朝著體育選手的路不斷邁進呢。

未婚產子又被退婚,小孩找無爸爸!

本所當事人Kelly在鋼鐵廠擔任行政,與工程師同事一見傾心,兩人迅速墜入愛河,交往一年後,男友向Kelly求婚,兩人決定步入禮堂。不料,當兩人將決定告知男友家長時,卻遭到了男友父母及姐姐的強烈反對,認為Kelly配不上優秀的男友,而此時男友卻不僅不為Kelly說話,反而向Kelly提出「先暫時分開讓父母冷靜」的想法,Kelly這時才知道,男友家有個難纏又不想出嫁的大姑外,交往一年的男友原來是個「媽寶」,便毅然決然與男友分手。

但沒想到分手後沒多久,Kelly發現她懷孕了,可是醫生告知Kelly因為她的身體較不易受孕,拿掉小孩將會有不孕的風險,所以Kelly毅然決然將小孩生下來,但又不想要小孩日後出生就沒有父親,因此受到同儕的嘲笑,於是只好厚著臉皮去找工程師前男友,而工程師男友知道後,馬上告訴Kelly,他們家中的小孩不可以流落在外,要求Kelly將小孩生出來之後放棄監護權,並從此不能再打擾小孩,否則就必須將小孩拿掉,傷心欲絕的Kelly在百般無奈之下向本所求助。

本所律師了解事情遠委後,立即向台中法院提起「強制認領」程序,透過DNA的檢定,認定Kelly肚子裡的胎兒與工程師前男友有血緣關係,要求工程師前男友強制認領小孩為非婚生子女,並再透過本所律師的專業,與工程師前男友所委任的律師在法庭上互相攻擊防禦後,最終讓審案法官認為小孩由Kelly照顧才是符合子女最大的利益,而將「單獨監護權」判決給Kelly。

Kelly將小孩生出之後,不再回到鋼鐵廠上班,而是帶著小孩回娘家的麵店一起幫忙,可以隨時在旁照顧小孩、陪伴小孩成長,小孩的身分證後面的父親欄也不會是空白的,不會因此遭到同儕間異樣的眼光,小孩也可以開心地長大了。

公婆全家心繫丈夫前妻,在家中毫無地位!

本所當事人Amy,因相親與丈夫認識並結婚並育有一女,兩人因工作關係,雙方協議分地而居,雖聚少離多,但仍屬幸福。不料,此好景卻不常,某日Amy攜女兒至公婆家時,卻看到丈夫的前妻竟然居住在公婆家,Amy至此才發現,原來因工作分居只是藉口,實際上是因為公婆及丈夫其實仍心繫前妻,希望丈夫能跟前妻復合,且丈夫前妻與公婆的之間相處如家人,雖然已經離婚,但時常會返公婆家居住陪伴公婆,所以公婆及丈夫都覺得,如果Amy一同居住會有諸多不便,且公婆實際上並不贊成這段婚姻,只是覺得丈夫應該要有個家庭才勉強答應婚事,而丈夫鮮少來探望自己與女兒,也正是同樣的原因。

傷心欲絕的Amy詢問多位律師,卻都只得到「雙方離婚破綻不明顯,不合法定離婚理由」的回答無法離婚,直到Amy向本所請求協助,本所律師檢視了Amy自與丈夫結婚至今的互動後,分別以人、事、時、地、物記錄成冊,找出丈夫的作為與Amy間對話的矛盾之處,並陪同Amy面對社工訪視,成功說服社工及法院,認為Amy與丈夫間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理由」,雙方婚姻無以為繼,而判決離婚,並將女兒的監護權判給了Amy。

Amy現在終於不用再看公婆跟丈夫的臉色做人,也有一個可愛貼心的女兒在身邊陪她,且她還正值年輕,仍然有再組家庭的機會!

個性不合吵了十幾年,始終沒法離婚!

本所當事人Jenny,從事美甲工作,因此時常接觸形形色色的人,隨時增廣自己的見聞與時尚感,而丈夫則是一個老實的上班族,平常就是上班、下班、睡覺,生活一成不變,因此兩人對於一些價值觀以及對小孩的教養方式都逐漸產生分歧,時常因此吵架要求離婚,但丈夫始終不願意,現在十幾年過去,小孩也長大了,而兩人的感情卻越走越遠,在家中見面也不會互相打招呼,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

如今小孩已經成年,Jenny也終於鼓起勇氣對外人訴說家中狀況,遂向本所請求協助,本所律師了解事情原委後,分別約談了Jenny與丈夫,卸下了丈夫的心防,得知丈夫其實並不是反對Jenny的想法與觀念,而是因為自卑的關係而下意識的與Jenny爭吵,自己也很想像Jenny一樣與時俱進,而Jenny則是因為平常接觸各行各業的人,對於自己有一個封閉不思長進的丈夫,難以對外人啟齒,這一切都是虛榮心在作祟。本所律師終於將雙方的心結解開,兩人對於自己的真實想法都感到羞愧,決定給彼此再一次的機會,達成和解。

現在Jenny與丈夫兩人都正在努力學習著為對方著想,重新認識彼此,而他們的兒子也在中間充當潤滑劑,時常邀約父母一同出遊,增進一家人的感情,Jenny自從此事之後,不再向丈夫提出離婚,反而常常把自己有一個貼心的好丈夫掛在嘴邊炫耀,成了人人口中的「炫夫魔人」!

老公謊稱出差竟是私會小三!找不到證據怎麼辦?

本所當事人Lily,是一家大企業的千金,丈夫與Lily結婚之後就到Lily家企業上班學習,為岳父退休之後好做交接準備,打拼了幾年也靠著自己的努力成為了企業的主要幹部,岳父岳母都很欣賞,但丈夫卻因為與各廠商接洽而認識了合作廠商的女職員,更利用職務之便,時常與女職員私會,直到Lily意外看到丈夫與女職員的對話紀錄,才發現枕邊人已出軌許久。

Lily無奈的持對話紀錄向本所求助,本所律師檢視對話紀錄內容後,發現雖然對話紀錄中雖然有互稱「寶貝」,且綜觀全部紀錄也看的出來雙方關係已超出一般人友誼程度,但就「通姦罪」的成立要件來說,僅有部分對話紀錄仍不能足以達到證明通姦罪的程度。Lily立即決定委託本所合作的徵信社進行調查,經徵信社人員調查結果,果真在丈夫佯稱出差的那天,都是與廠商女職員私會。

某日,徵信社人員再次回報,丈夫與女職員前往汽車旅館,Lily立即趕往現場與徵信社人員會合,並連繫警員到場協助,開門果然看見女職員衣衫不整躺在床上,丈夫自知大事不妙,一再向Lily道歉求情,但Lily仍堅持對二人提起妨害家庭通姦告訴,警員便將二人一同帶回警局製作筆錄。

抵達警局後,本所律師亦隨即到場,丈夫自知再辯解無用,最終同意除了與Lily離婚外,也願意離職不再打擾Lily,並賠償一百萬元,做為Lily長久以來的精神損失。

被汙衊是小三,遭萬夫所指丟工作!

本所當事人Angela,擔任某超商的店長,因工作結識其他分店長,兩人迅速墜入愛河交往,但事後卻發現男友竟然早有交往多年的女友Melody,便毅然決然提出分手,但此事卻被該Melody得知,便利用各種網路平台如FB、IG等發文辱罵Angela「不要臉的小三」,並公布Angela與店長男友的對話紀錄及工作地點,導致Angela上班時常有不認識的客人對她指指點點,甚至破口大罵一頓,而該Melody得知此情後,更變本加厲,偽造以Angela的名義傳送道歉對話給自己,再將對話紀錄公布,使小三事件越燒越烈,更引起超商高層注意,也因此將Angela革職。

非常委屈的Angela尋求本所幫忙,本所先幫助Angela分析,確保Angela不會有被告通姦罪的風險,再依據Melody的所作所為,分別提起「誹謗罪」、「公然侮辱罪」、「妨害個人資料使用罪」及「偽造私文書罪」等罪,並在訴訟中一一向檢察官舉證Melody的犯罪事實,在律師及檢察官於庭上多次詰問之下,Melody自知難逃法網,上述罪名全部承認,痛哭失聲,承認自己是因為忌妒而瘋魔,哭求Angela原諒。

最終,Melody以賠償Angela五十萬元及發文公告澄清等作為和解條件,請求法官從輕量刑,而Angela也帶著五十萬元的和解金,利用在超商學到的管理專業,自己開了一間小店。